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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有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购得的房产出现质量问题之际,首要步骤应当是与开发方取得慎重的沟通及协商,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若开发方未能承担相应责任或经双方努力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便可寻求当地住建主管机关的协助进行投诉;另外,还可拨打全国热线电话12315,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达诉求。此外,购房者亦可求助于质监机构,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尽可能寻求专业机构的援助,对房屋质量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同时,在必要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安排检验并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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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3: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