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付延迟之违约金标注,通常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设定:即依据待交付房屋的逾期时间,从约定空间内以固定额度向违约者支付延期履行之违约金。至于该违约金的确切额度及算法,当事人有权自行作出安排并在合同中明确体现。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文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的明文规定,当事人双方既可以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一方若存在违约行为,则应对另一方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就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做出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假如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仍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该违约金实行适当调整;相反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的损失,同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对此实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