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交房6个月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作为被告方,延期六个月交付房屋的情况下,一般会视具体情况,根据争议双方协商一致后所确认的违约金额进行赔偿;然而须注意的是,最高限度不可超越因延期导致实际发生的损失的30%。至于若未涉及协商,合同中也无相关条款作明确规定时,此时则仅能根据购房者所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参照我国人民银行所公布之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额,并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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