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付的房子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尚未完成交付的房产,客户有权利主动提出退房要求。1.首先,客户可以尝试通过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与销售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购房合同;其次,当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或法律法规赋予的解除条件不幸生效时,客户有权向销售方发送退房通知书,在该通知抵达至销售方时,原先的房屋买卖合同即告终止并启动退房程序。然而,如若客户自身未能满足有关的退房规定,通常情况下将无法成功退房,即使强行解除合同也需面临违约风险,并且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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