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府所购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至本地质量检测站寻求帮助。关于解决此类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可与房产开发商尝试进行协商;其次,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尤其在针对商品房质量保修产生纠纷的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有效解决该问题或者对此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相关机构对争议问题进行组织认定;或者也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倘若上述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予以维权,例如前往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若遭遇开发商拒绝配合维修等情况,业主有权首先向住建委提出举报;若经住建委主导调解无效,还可请求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直接运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以上便是我方为您提供的法律相关规定。若您面临相关问题并希望获取更为专业详细的建议和指导,敬请随时咨询我们的职业律师团队。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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