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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没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租约未签署详尽租约条款,则能否申请退租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倘若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却无法明确约定租赁期限,这类情形可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租户可得据此选择终止租约。其次,若租期已确定且为固定期限,则租户无权提出退租要求,须严格履行租约条款,否则此举将构成严重违约行为。针对已经交付押金的情况,若仅为租户自身原因不愿签订购销合同,则所交押金将不予退还;然而,因非由买卖双方责任造成的不能签约问题,出卖方应全额返还预付定金给购买方。对于租户而言,若决定不再续住房屋,一般情况下应有至少一个月的通知期,使房东能够及时物色新的租户接替。在此过程中,租户应与房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争取退还部分款项。如房东坚持不退款,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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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8: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