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首付不想买房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有必要同开发企业进行深度沟通并寻求协议来终止房屋销售契约。若买方在资金支付上遭遇了严重的困难,在与开发商保持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进行深入探讨并商讨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或违约金,通常开发企业会比较愿意就此情况达成共识来取消房屋销售契约。
然而,若以上措施仍然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需留意此时买方尚未全额支付剩余房款,那么当前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迟延支付房款等过失行为引起开发商方面强烈关注,进而促使其主动提出中止销售契约,尽管如此,接受这种方式的买方将不得不承担因迟延支付而产生的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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