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日期延迟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问题一:在遇到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形时,首先,我们需要辨别其性质为何种情况。若该延期交付行为为合理及正常范围内的情况(例如施工方工期延误等),则购房人可给予发展商适当的宽限期限,待别过了若干时间后便能进行房屋的验收工作;然而,如该延期系因为突发状况或不正常原因导致的违约行为,那么此时,购房者就有权提起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行动了。
问题二:其次,购房者应与开发商进行妥善沟通与协商。 问题三:第三,购房者亦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问题四: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向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反应与申诉。 问题五:在上述途径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后可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正义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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