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交了意向金如何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购买过程中已交付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具有法定条件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欲取回己付定金这一愿望才可能实现。具体而言,1、若因为买方自身原因未能与卖方达成预售合同协议,那么买方无权顺利取回其所交付之定金。2、对于卖方方,如果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回报选择与第三方洽谈并最终达成预售合同;或者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就越过此环节与买方签署预售合同;亦或是在告知买方在支付定金前商品住房存在被查封或抵押等重大事实之前与其签订合同,那么卖方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责任。3、在无法归咎于卖方以及买方的原因案例中,比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无法形成共识,亦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因素从而使得预售合同无法得以订立,那么卖方也应当将定金全款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18: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