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楼延期交房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寓交付定金之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明确是否能够予以退还。若属于个人行为不当造成的违约责任,那么定金很难得到返还;然而若是由于开发企业自身违反相关法规,即便是尚未签署任何书面合同时,仍然有权索回自己交付的定金。为了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以维护,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下,购房者通常有权力向开发企业索回定金:当开发企业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时;开发企业蓄意隐瞒相关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以声称已经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除此之外,若是因为开发企业本身的原因使得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履行,以此为由,购房者也同样有权向其索回原本所交付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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