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觉房子买贵了已经交了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签署住房购买协议之后,倘若买方发现房价出现了下挫的情况,此时他们并无权请求退回所购住房,按规定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方能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对于房产买卖这一合同行为来看,它属于典型的正式合同类型,其授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符合社会公平原则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一旦这套房屋买卖合同被签署成形并且生效,那么意味着合同一方将毫无障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见,购房者无权以房价出现波动为借口,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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