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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一般有什么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领域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类型的纠纷。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由于卖方未能及时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源,从而引发的争议;其次,当购买者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问题时,也会因此产生纠纷;再次,倘若出售方并未获得合法处置权的授权,从而导致房屋所有权无法顺利转移给买家,这同样涉及到相关的法律纠纷;最后,买方可能会提出撤消房屋买卖协议或者申请有关部门确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这部法典中的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系指由卖方将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同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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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21: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