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纷争的申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原告需要向房产所在区域的法院进行申诉申请,在提交申诉时务必同时递交明确具体的起诉状;其次,法院在接到申诉请求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处理的决定。若判定符合法定的立案标准,便应予以立案;然后,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五天时间内,需将起诉状副件送达被告方;再者,对于各个案件的开庭审理日期,需提前三日传达给所需参加诉讼议程的各方人士以及其他诉讼相关参与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之诉权,有责任予全力保障。对于符合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相关规定的申诉请求,必须予以受理。若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应当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立即告知申诉方;反之,若不具备起诉资格,则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书,宣布不予受理。任何人如对裁决议持有异议,均有权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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