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房屋买卖合同被视为一项具有特殊性质的买卖合同。该类合同通常涉及出卖人将其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以合法方式转让给购买者,而购买者则需要承诺支付合理数量的价款。此类合同在具备了买卖合同的普遍特性同时,还具备着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出卖人应当将其出让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购买者,而购买者则需按约定支付适当数额的对价;其次,房屋买卖合同通常被认为是一个诺成性的双务性且有偿的合同;第三,由于房屋本身属于不动产的范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得不遵循相应的特殊程序进行登记;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通常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才能生效。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是一各方当事人签署的关于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至另一方手中,而另一方则需支付相应价格的契约。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即称为出卖人或卖方,而通过支付价款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则被称之为买受人或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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