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购房贷款的情形中,虽购买的房屋可予以退回,但仍需满足相应法定或约定条件以解除银行贷款合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细则,其中第十二条明确指出,若房屋主体结构因为质量问题而无法实现正常交付并投入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过严格核查发现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那么购买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该项合同并依法索取经济补偿金。同样地,第十三条第一款也确认了类似情况(即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住户正常居住使用),购买方有权进行合同的提前终止以及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