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一房二卖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同一房产存在两次出售行为,其中部分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有效。此类情况下,有权享有生效合同法律效力的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提出严格执行合同内容、完成房屋交割的合法诉求;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在知晓其所属合同为可撤销或者无效之同时起算一年内的买家而言,同样有权向上述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寻求撤销原合同并要求卖方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对卖方可能产生的过度赔偿责任设定上限,即总额不得超过买方已实际支付的全部购房款一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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