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证的房子公证处有法律效应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依法取得相关证书的房屋在申请办理公证时,通常无法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果。
这是由于公证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公证业务,往往要求其受理的标的具备合法且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作为基础条件。 对于尚未获取房产证的房屋而言,由于其所有权归属尚处于模糊不清状态,存在着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因此,公证服务机构通常会对此类房产予以拒绝公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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