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成功提取公积金,则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在职员工在遇到如下情况之一时,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1)购置、建设、翻新或大修理自有住房; (2)达到法定离休年龄或者符合国家退休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所在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移居至境外定居生活; (5)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6)房租超过家庭年收入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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