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该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承诺,通常情况下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但若是涉及到不属于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合同纠纷事项,当事人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或是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判裁定。 在此种情形中,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之相关明确规定,国家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范围内城市商品房预售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则负责对应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而在市、县级层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为房地产管理部门)须全权负责本行政区内所涉城市商品房预售监管事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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