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宅基地资源不足的情况时,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占用其他类型的土地进行房屋建设。
当涉及到占用耕地的情况时,根据规定,建房审批的家庭人口若为三人以下,那么新建房屋的总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而如果家庭人口数量达到四人或以上,则新建房屋的总面积也不能超过125平方米。 同样地,对于使用其他类型土地的情况,若家庭人口为三人以下,新建房屋的总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而如果家庭人口数量达到四人或以上,则新建房屋的总面积也不能超过140平方米。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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