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房产纠纷退房收费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财产纠纷案件所应支付的标准费用,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需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格,采用阶梯式的方式逐步递增诉讼费用。
对于涉及房产继承纷争的案件而言,即参照请求继承和分割的房产价值,依照相应的比例逐步累加计算诉讼费用。 举例来说,若诉讼标的在1万元以下,则收取诉讼费用50元; 若标的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那么按照标的金额的2.5%进行收取; 如果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区间内,则按照标的金额的2%收取,依此类推。 随着标的价值的增加,收取的比例逐渐降低。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之时,法院立案收费窗口将会开具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请务必按照该通知书上所载明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 至于如何确定房产的实际价值,若各继承人能够就此达成共识,则可将各继承人共同认可的价值作为诉讼标的来收取诉讼费用; 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申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以评估所得出的房产价值作为诉讼标的来收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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