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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建工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有用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渠道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综合判断:首先,需要关注质量保修期限是否已经过期?若尚未过期,则可向当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投诉;
其次,对于房产质量的评价和鉴定工作,应当寻求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为之。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首要步骤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同时向建设交通委员会、规划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测及备案记录;
最后,关于房屋质量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如能达成共识,便可共同委托一家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然而,若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那么法院将会在众多评估机构中指定一家作为最终的评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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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8: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