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延期交房送物业管理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物业管理费用和违约金是不能相互抵销的。
这涉及到两个概念:物业管理和开发商销售房屋。 它们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代表着不同的合同当事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无法直接进行抵销操作。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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