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证除名应该怎么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仔细审查该物业之贷款偿还状况,若已全部支付完毕,则手续相对简洁明了。
只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证明文件,业主夫妇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所进行办理。 在此过程中,可能需支付数十元不等的手续费。 反之,倘若贷款尚未还款完毕,相关操作将较为繁琐复杂。 这主要是由于需要进行姓名更改从而更换房产证书,同时,房产证编号亦将随之改变。 因此,银行内部的抵押凭证亦须同步更正。 为实现此目标,您需先前往银行开具相关证明,并提出变更抵押人的申请。 待银行批准后,方可再次前往交易所进行办理。 至于夫妻间的姓名增减,所需费用通常仅为数十元而已。 然而,若是涉及其他关系,例如买卖或者赠与等情形,相关税费将有所区别。 其中包括契税,营业税以及印花税等诸多项目。 具体而言,减少房产所有权中的人头数量相当于份额的转移,整个流程与常规房产交易没有太大差异。 具体的税费标准如下: (1)对于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其税率为1%; (2)对于90平方米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1.5%; (3)对于非普通住房,其税率则提升至3%; (4)对于非购买性质的住房,依然适用3%的税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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