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交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回迁房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通过各级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并获得竣工验收证书之后,我们将我们方才会正式将回迁安置住房提交给各位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完全符合设计行业的标准化规定。 2.保证提供的每户房屋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3.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及技术标准进行品质把控,即要求所有房屋必须持有验收合格证,且所有证件需完备无遗,并且自其勘测修建至全部竣工,皆需满足安全性且不过度标准。 而在各位回迁业主入住新居之前,您还需提供以下必要文件以供审查: 1.入住通知书。 2.原住址搬迁证明。 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项收取的证明文件。 4.事先规划的税务资金流动预收款凭证。 5.有关搬迁的详细通知单。 6.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 7.明确的房屋产权调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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