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居住权可以进行买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居住权利的交易事宜,虽然法律允许进行,但其性质不能被视为可予买卖之物。
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持有者享有按照相关合约所赋予的对他人住宅行使占有以及使用权的权益,这是为了能够有效地满足个人日常居住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用益物权。 然而,将居住权视作可以买卖的商品,显然已经超出了基本的生活居住功能范围。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是不可转让、继承的。 同样,依法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亦禁止租售,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