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转公积金贷款需交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能会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
第二个方面,商业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的流程要求借款人必须先行偿清现有的银行商业贷款,然后才能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应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在此过程中,若选择提前偿还商业贷款,那么有概率会出现需缴纳违约金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提前还贷是否算作违约以及缴纳金额与程度如何,往往会因借款人申请提款的时间节点而有所不同,通常来讲,如果在贷款期限满一年后再行申请提前还贷,违约金的缴纳便不再成为必要条件。 然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收取标准,建议您务必以贷款银行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您也可以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查阅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