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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一楼小院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小区内,除属于个别业主隐私权涵盖的一楼小院外,其他小院以公区性质存在,归全体业户共享并共用之,未通过合法程序获得授权,不准许私人擅自进行围栏设置。若业户持有该小院的所有权或者拥有独立使用权,经过来自于小区物业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依照统一设计方案增设围栏,确保其高度与整体建筑物内配置的护栏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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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5: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