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阶段,我们实行的评估费用收取标准采用了累进制计费率模式:对于房产价格低于或等于1,000,000元人民币(包含1,000,000元在内)的情形,我们将按照评估总价值的0.42%进行收取;而对于房产价格在1,000,000元至5,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同样包含5,000,000元在内)的情况,则适用的累进制计费率为0.3%;对于房产价格超过5,000,000元人民币但不超过20,000,000元人民币(依旧包括20,000,000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收取评估总价值的0.12%作为评估费用;
最后,当房产价格超过20,000,000元人民币却尚未达到50,000,000元人民币时(依旧包含50,000,000元在内),我们将仅收取评估总价值的0.06%作为评估费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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