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职后,住房公积金便可进行提取操作。
在正常情况下,即合法离职过程中,在顺利完成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作之后,完全有权将所有公积金进行支取。 然而,如若发生自动离职行为,则仅能领取个人所缴付的那部分公积金;若是由于主动离职引起的问题,您只需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局履行相关的社保转移程序,然后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应办理即可。 通常而言,所需手续包括公司正式的离职文件、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 至于自动离职的情况,您亦可选择通过网络途径进行预约申请,但请注意,此类预约方式仅限于提取个人所承担的公积金金额部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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