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房贷找担保人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他人担保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服务。
如果公积金账户持有人担任他人贷款的担保人,这一行为并不会对其自身申请公积金贷款产生负面影响。 唯一的例外是,在这种情况下,账户持有人的公积金余额将被冻结,无法被提取使用。 此外,无论何种类型的商业银行消费贷款,比如车贷或房贷等,都不会受到担保行为的任何影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必须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担保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同时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账号。 并且,担保人需要与受托银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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