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加上孩子的名字可以吗,需要交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证上增设子女的姓名,通常需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形式进行资产转移办理手续,即明确所需办理的过户模式并向房产交易所提出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方能落实姓名添加至房产证上之目的。
若选择赠与途径,即是将房产中的部分所有权赋予子女,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应对房产进行评估; 其次签署房产赠与协议或合同,并将此协议提交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需支付公证费,占子女实际收益总额约2%,且此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元,该费用乃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须先行缴纳者,如无房产赠与公证,则房产交易所将不予受理产权转移登记事宜); 再次需缴纳契税,普通契税标准一般为房产评估价值的1.5%; 最后一环则是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供资料包括: 房屋赠与申请书,赠与方与受赠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原有房地产产权证书以及赠与书和经过公证的相关材料,同时还需附上缴纳的契税收据。 此外,产权转移登记步骤涉及的费用还包含有登记费人民币80元、权证印花税5元、以及根据房屋评估价值计算的合同印花税0.05%。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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