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享受到公积金封存带来的便利之后,若萌生了相关资金提取意向,实际上,这一过程也并不复杂。
首先,您需要明确自身公积金已完全封存且达到六个月整的期限,这乃是提取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要求。 接下来,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公积金捆绑的银行卡等个人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有关提取手续的办理。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填写一系列的相关表格,例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这些都请您提前做好功课,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若在具体事项上仍存在疑问,或无法决定如何操作,您可以致电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该机构将为您提供详尽的解答服务。 通常情况下,只要您所备材料整齐、手续完备,提取公积金过程便能够顺畅无阻地完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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