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村改造房是四个人的共同财产可以随意处置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共有房产之处理时,部分共有人不能擅自处理共同共有房。
关于处分共有房产事宜,仅凭借按份共有人所持有的占三分之二以上总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尚不足以进行; 然而,若欲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则需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共识方可实施。 因此,对这些共同共有的房产而言,除非所有的共有人均达成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不得进行擅自的处分行为。 究其原因,是由于共同共有所有权乃为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不受按份共有产权的可分性制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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