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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套房法院执行新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一套房产法院执行方面的最新指引规定,该项操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进行:
首先,若被执行人在其名义下拥有其他房产,那么这类房产将可作为执行目标;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对其名下的其他房产进行了转让行为,同样地,此类房产也可以成为执行标的物;
最后,法院还明确规定了居住标准,坚决制止滥用保障生存权的借口来逃避债务执行,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居住所需的房产或者同意相关租金的扣除,那么此类房产依然可以成为执行对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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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