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小产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产权"这一术语实际上在我国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中并不存在。
我们可以将小产权房概括为两大类别: 第一类是指经过国家相关政府机构批准通过了土地、规划以及建设等环节,并建设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上的城中村改造住房; 此外,部分企事业单位自行筹措资金所建造的住宅也归为此类。 第二类则是指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及环节的批准,直接建设于租赁用地或是非法侵占土地上的房屋。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小产权房仅具有与普通商品住房类似的使用价值,而非法律赋予的商品住房性质。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购买此类房产的消费者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若国家在未来进行征迁,鉴于小产权房并无得到国家正式承认的合法所有权,甚至连合法性的永久使用权都不享有,故该类房产的拆迁补偿相较于普通商品房将会大幅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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