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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暂助证需要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在申请暂住证时所需要呈交的主要手续包括:
首先,需要完成并准确填写由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制定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其次,申请人需亲自前往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获得公安机关授权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递交,同时还需要提交他们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件、标准照片,以及能够证明申请人合法暂住在该地址的暂住地住址、就业状况和就读情况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作为补充。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且确认没有问题之后,便可以为其开具相应的收据以供查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制度之前已经领取到的暂住证持有者,若其证件仍处于有效期,即可凭借此种有效暂住证享受免费更换居住证的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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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4: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