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成都户口平迁,对房子有要求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居住于成都市区域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市民,其本人及其直系家庭成员有权依法准许其名下的稳定居所进行户籍登记;
2、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市民,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哪一套房产作为其首选的入户登记地址;
3、此外,我们实行严格的“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在原有业主和户内成员将其户口迁移出当前房屋之后,新的业主以及符合迁入条件的人员方可进行相应的户籍登记。
换言之,当您在迁入所在地区拥有房产时,不论您是成都市主城区的市民还是远郊县的居民,您都有资格直接实现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3: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