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了怎么办,政府会管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对房屋烂尾且开发商失踪的情况时,以下几种策略可供参考:
首先,如果房屋处在烂尾状态而开发商已经逃离,业主应当首先尝试与尚未失去联系的开发商取得联络,以期筹集资金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后续工程得以顺利完成。 然而,若开发商因资本不足已宣告破产,那么业主便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折现,或可在烂尾楼进行拍卖和出售的过程中优先获得赔偿。 对于那些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潜在业主而言,他们可以采取"联合诉讼"的方式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及时申请冻结查封开发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产、预售款专用账户及其他所有资产,以备在诉讼最终落幕之际能充分享受到损失的补偿。 其次,若业主购买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他们也无需过分担心。 只需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房产证。 不过前提条件是必须确保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初次登记(即已获得房屋的总证)。 如若找不到开发商,业主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这时他们可能需要联合更多的业主以增加影响力。 最后的应对之策就是,等待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土地使用权回收并重新进行出让,或者有其他开发商愿意接收此项目,继续进行开发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