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老公名下妻子可以迁户口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人户籍是否能够迁入丈夫户口簿以及无法迁至男方房产证之事,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夫人姓名在老公所有房屋房产证上的记录,需要经过其允准方可进行。
如若获得先生首肯,便可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完备相关手续,加入二位共有的名字即可获得各占50%的所有权比例。 因为户口和房产本质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务,分别属于不同领域和范畴。 房产乃是一种实体存在之物,可视之,触之实物;而户口则是一种抽象概念,不可视、触,仅为人口管理的基本元素。 虽然两者间存有联系——即为户口内之人需要居住于房产中,但实际上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居住于特定地区的户口并不意味着必会在该地区拥有房产,反之亦然。 因此,夫人户籍迁转至老公户籍的操作,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可随意滥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