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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提取申请错了怎么取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需撤销已经提出的公积金提取申请,您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首先,您可以通过访问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个人版)、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来发起公积金提取申请;
其次,您也可以通过进入上述相关移动应用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后的“信息查询”环节,进而找到并进入“提取进度查询”的相应页面来取消对提取申请的申请。
值得提醒您的是,在您正在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如若选择撤销申请,通常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无效申请,且不会以此纳入公积金提取的累计次数之中,因此这并不影响您将来再次提出申请。
当您准备再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按照常规流程再次登录相关平台,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及再次提出提取申请即可。
然而,请务必关注当地公积金提取规定的细节差异,因为部分地区可能仅允许多次提取公积金,不过也有一些地区提供了两次提取机会,所以对于您打算进行第二次公积金提取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行动前先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门取得联系,或者直接到线下网点进行详细的查询和咨询,以确保能高效地完成提取过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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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4: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