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日期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上标注的有效期限通常以领到新契税发票时的开具日期为准,亦或者凭着领取新版产权证上的明确记录日期来计算。
房产证乃是由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机构颁发给人们的证件,它不仅见证了房屋所有权的确立,同时也是物权的法律依据之一。 房产证的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两部分。 而我们所说的“产权”,实际上主要是指房屋权益的范围,其中具体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为房屋所有权证,其二则是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亦有一些地方为了方便操作,会采取由房屋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统一格式的房地产权证书作为替代品。 在当今房屋买卖交易的漫长历程中,地产权证的申请办理步骤无疑成为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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