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个人是无法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因此也无法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因为这是必需由所属单位进行设立与缴纳的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拥有单位财务部门加盖印章的文件作为依据。 按国家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新成立的单位须在设立之时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且在取得登记证明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为其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若单位出现诸如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等状况,应在发生此类事件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原先的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申请,同时在完成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为其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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