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层高国家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國家規范對商用樓層高度的標準一般為普通住宅的樓層高度應為2.80公尺。
根據我國《住宅設計規範》,這個標準適用於所有的普通住宅類型,但是不同類型的住戶,像是多層、中層和高層等,其樓層高度的具體要求可以存在差異。 比如說,客廳和臥室的室內淨高不能低於2.40公尺,局部地方淨高的標準則是2.10公尺,同時它們的占地面積也不宜超過室內使用面積的三分之一。 而且,如果使用屋頂斜坡的空間作為臥室或者客廳使用,那麼該部分的總占地面積的二分之一的室內淨高也不能低於2.10公尺。 同樣地,廚房和衛生的室內淨高也必須保持在2.20公尺以上。 而在廚房、衛生間內的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的滯留處,其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90公尺,這也不會影響門扇和窗扇開啟。
法律依据:
《住宅设计规范》第五条第五款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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