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属证明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登记事项之后,有责任依法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然而,具体应颁发何者,则需考虑具体事宜的实际情况再作决定。 需要明确的是,不动产权属证书与登记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别。 不动产权属证书乃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有力证明,主要功能在于明确权利的归属性质。 例如,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方面,均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相匹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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