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5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申请人需持有并已入住本市城镇户籍满一定年限,并且其户籍在拟请求申办地居住时间同样需满足相应的规定;
(2)其所拥有的房产总面积不超过规定的上限值; (3)申请人的个人可支配收入以及拥有的财产总价值都不能高于设定的限制范围; (4)申请之前的固定期限内,必须未曾发生过因转售房产导致住房不便或困难的情况; (5)由市政府制定的其他相关的绝对必要条件也需要满足。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达到规定年限; (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三)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四)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因住房转让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的家庭由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组成;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符合规定标准的单身人士。 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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