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房证明的开具地点,一般会考虑前往户籍所在之县级或区级单位进行办理。
若为本市户籍居民,则可直接抵达房产管理局办事大厅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对于无房证明,其所揭示的事实即为个人名下并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不动产(房屋)。 因此,只需前往房产管理局进行开具即可。 然而,若需在农村地区开具该类证明,则必须先取得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等相关机构的书面证明,然后携带此证明材料至县房产管理局办事大厅,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加盖公章或更换新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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