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谁缴纳房产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税项,其负担责任应当依法明确区分并分别由各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然而,实际操作中,却常常出现所有税项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的情形。 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在于,将税负负担方的责任归咎于买受人,有时可以作为双方协商房价的一个手段,进而实现购房价格上的更多优惠。 因此,在许多二手房交易案例中,买受人负责支付全部税收已经成为普遍接受的规则和惯例。 然而,伴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特别是随着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深化实施,这种固有的模式正逐渐被打破。 尽管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自由商定各税项的负担责任人,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如需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等手续时,仍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负担责任分配原则。 也就是说,由出资者支付款项,而负担责任方则援引法律赋予他的权利使用这些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