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政策,针对二手房产交易涉税事宜,各种税费应由何方承担均有明确规定。
然而实际操作当中,买家承担所有税费的情形甚为普遍。
其实,让买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税费权作议价之筹码,有助于实现更具竞争力的购买价格,故买方承担税费已逐渐成为行业常规。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规范化进程持续推进,及政府对于此市场的调控进入更深层次,这种状况正逐步得到改变。
尽管买卖双方尽可在购房契约中商定各自应承担的税收责任,然而到了实施阶段,例如向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之际,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缴纳。
换言之,出借者支付款项,实名则须以出售方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