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产的买卖交易中,买家所需要承担的个人收入税款往往为卖方负担,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都是这样。
实际上,有些购房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此项费用由买方支付,此乃交易双方之间的自主协商决定。 国家税收政策中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指出,公民在获取以下各项个人收入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1.工资金实得收入; 2.劳务费用等所得; 3.文学作品属名所得; 4.特殊权利使用费用所得; 5.经商所得。 依据相关法律原则,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是建立在个人发生交易所产生收益之后的基础之上的。 然而,在二手房地产市场上,这样的税费往往被视为由买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 (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